“一体三维四融合”内部监督机制
一体 |
由集团党委领导下的内部监督委员会统一指挥并部署集团监督工作,聚焦于企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问题整改思路,形成按业务划分的纵向监督链条和职能监督部门横向协同联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理等措施,有效彰显监督的提醒、预防、整改、完善及保障作用,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
三维 |
专项监督:针对关键事、关键处(领域)、关键点(环节、时点)开展的专项调研、专项审计、专项检(督)查、专项评价(估)、专项巡察等。 一线监督:各业务部门根据集团党委确定的核心业务监督清单,遵循“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身强化管理,并对所属单位相关核心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上而下的“链条式”垂直监管。 职能监督:由审计、财务、法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内部控制等监督部门,运用各自监督手段,侧重各自监督重点,履行预防、监督、调查、处置和督促整改等职责,单独或协同开展的专业监督。 |
四融合 |
纪律监督:对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强调党章党规党纪,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合规运营的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的监督。 监察监督:由省监委驻叉车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监察专员,依据《宪法》《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省监委的授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依法合规性开展的监督。 派驻监督:由集团纪委派出纪检组对未设专门监督机构的所属党组织单位开展“上对下”的政治监督。 巡察监督:由集团党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要求开展的内部巡察(包含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并且每届任期内实施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巡察全覆盖。 |